長庚大學學生社團亮點計畫,常態性受理申請
一、目的:
鼓勵社團運用創意與專長舉辦具亮點活動,提升社團凝聚力與合作力,讓具有夢想及創意社團幹部提出方案實踐自我,發揮校內社團發展正面影響力
二、提案類別及內容:
(一)提案類別:
社團凡能運用創意與專長,辦理或參與具多元性質之人才培力、校外競技、公共展演及議題倡導、公益性質等活動,得依本要點申請補助:
(二)提案程序:
應備文件:檢附方案企劃書word檔1份、PDF檔1份,寄至 yahui@mail.cgu.edu.tw (雅惠姊信箱)
(三)申請期間:請於活動日前二個月提案課外組,交由課外活動委員書面審查,審查結果將於活動前公布。
三、補助原則如下:
(一)視效益人數、活動性質、活動內容、活動地區及活動時間等因素,核給補助額度,最高以新臺幣1萬元為原則。
(二)社團於同一會計年度內,最多以補助二案為原則。
(三)往年經簽呈核准活動,不屬於本次計畫範圍,可循往例申請方式。
四、督導及考核如下:
(一) 由課外活動委員組成督導考核小組,必要時得派員了解實際執行情形、青年參與比例、活動效益及經費運用之合理性。
(二) 查核結果納入未來補助之重要參據,受補助者執行成效不佳、申請資料不實或有造假等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並由課外組停止補助。
(三) 同活動企劃案已獲得課外組其他經費補助,不得再依本要點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