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關法規
全民健康保險法(請點選連結)、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請點選連結)
二、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僑生領有身分/居留證明文件,在臺灣符合下面條件之一,應參加健保。
(一)在臺連續居留達6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臺設戶籍滿6個月者。
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可享有什麼權利?
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由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供門診、住院及藥品等醫療服務。享有預防保健給付,包括兒童牙齒預防保健、及成人健康檢查。因情況緊急,須在非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立即就醫者,其醫療費用可依規定申請核退。
四、符合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者
(一)每學期學校預收6個月的健保費。
(二)保費每月1,377元,自行負擔826元,政府負擔551元。
(2021年1月份保費標準)
負擔區別 |
外籍生 |
僑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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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符合清寒補助資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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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金額 |
826元 |
826元 |
41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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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補助 |
0元 |
0元 |
41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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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補助 |
551元 |
551元 |
55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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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款方式 |
每學期註冊時由學校一次代收半年保險費。(第一學期收九月至次年二月保險費,第二學期收三月至八月保險費) |
註:1.不得在學校加保之僑生,不適用本表。
2.健保費調整時,本表負擔保費金額隨同調整。
五、校內外工讀
(一)每星期工作12小時以上,由僱用單位投保。
(二)3個月內的短期受僱,健保可維持投保在學校,僱用單位無須加保。
(三)僱用單位加保時,健保署會通知學校辦理轉出,避免重複投保。
六、居留證逾期喪失健保資格
居留證逾期,投保資格即中斷,須重新居留等待6個月,才能再加入健保,應於居留證效期屆滿前向移民署申請展延,避免逾期居留外,也能繼續享有健保就醫權益。
七、非所有醫療項目皆有健保補助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發生疾病、傷害、生育事故時,依法給與健保給付,但預防性手術、接種等項目不予給付(如:接種B肝疫苗、健康檢查…等)。
八、持中華民國身分證者,依規定健保需與家人(直系血親)投保,或自行至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健保署各區服務據點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