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期程:
開放申請:2024年8月26日(一)上午08:30分起。
截止日期:2024年9月13日(一)下午17:00分止。
申請方式:
紙本繳交至學務處就業服務暨僑外生輔導組
為使來臺求學之清寒僑生於發生傷病事故時,給予妥適之醫療照護,使其能安心就學,家境清寒之僑生(含港澳生)可申請僑務委員會清寒僑生健保補助!
一、補助對象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僑生如領有居留證明文件,應自在臺連續居留滿6個月或曾經出境1次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二、申請文件
(1)清寒證明:開立單位請參考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請點選連結)
(2)申請書(附件1)為避免判讀錯誤,務必電腦打字並正確填寫申請書資料。
三、補助額度
每月繳交健保費用由僑務委員會補助50%,學生自付413元。
四、清寒證明繳交一次即可,經審查通過後健保費享有一半補助,無需每學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