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誠徵專任人員(行政助理)1名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職務代理人)。
二、工作內容:
1.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2.學生請假案件審核與辦法修訂。
3.學生兵役緩徵及儘後召集業務。
4.各項獎學金頒獎典禮。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1.週休二日,出勤管理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2.需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本校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1.公務人員育嬰留停期間(113年8月14日起至115年1月16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2.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1.比照本校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薪資34,960元,碩士學歷薪資40,335元)。
2.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 即日起 至113年7月2日止。
【工作地點】
本校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軟體操作及網路使用。
3.態度主動積極、配合度高、負責細心,具溝通協調及獨立思考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其他條件:
1.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2.具大學內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應徵方式】
一、請於113年7月2日下午5時前至指定網址https://app.hrda.pro/s/i/5uIpva填寫報名資料,並依系統指示至個人郵件信箱收信,完成第一階段線上錄影面試(手機或電腦均可使用),本階段占整體應徵分數10%(完成者即得本項分數)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最高學(經)歷畢業證書影本。
3.證照專長等與本職務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聯絡人:(03)4227151分機57223,邱小姐。
五、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