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警察交通執法概況及事故傷亡情形簡析,提供本校師生參考

近年來內政部警政署持續推動「加強取締重大交通違規計畫」,取締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行駛路肩(高速公路)等惡性交通違規行為,積極防制危險駕車,嚴正交通執法,遏阻違規僥倖心理,以期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之發生。107年警察交通執法概況及事故傷亡情形簡析如下:
一、A1及A2類道路交通事故
(一)事故類別:107年警察機關處理道路交通事故(A1及A2類)計30萬4,821件,較上年增加7,995件(+2.69%);其中A1類交通事故發生1,457件,較上年增加1.60%,惟死亡1,493人及受傷647人,分別較上年減少1.58%及14.19%,死亡人數為近8年來新低;A2類交通事故發生30萬3,364件,受傷40萬4,500人,分別較上年增加2.70%及2.81%。
(二)肇事率(係指每萬輛機動車輛肇事件數):107年肇事率為每萬輛139.9件,較上年增加2.53件,主要係A2類肇事率為每萬輛139.24件,增加2.53件所致。
二、A1類道路交通事故特性
(一)肇事原因:107年主要以汽(機、慢)車駕駛人過失1,381件占94.78%最高(其中又以未注意車前狀態371件、未依規定讓車201件,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100件較多),行人或乘客過失66件占4.53%;與上年比較,以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增加14件最多;另國人關注之酒駕肇事件數96件,且死亡人數100人,分別較上年增加11件及13人,顯示防制酒駕仍需重視,未來仍須結合相關單位共同努力,根本防制酒駕發生。
(二)肇事車種:107年以機車肇事653件(占44.82%)最多,自用小客車348件(占23.88%)次之,小貨車148件(占10.16%)及大貨車121件(占8.30%)分居第3、4位;車種別肇事率則以大貨車每萬輛發生事故7.29件最多、大客車6.46件次之、營業小客車2.97件居第3。
(三)肇事時間:107年以16-18時發生事故173件(占11.87%)最高,8-10時164件(占11.26%)次之,6-8時160件(占10.98%)居第3,顯示上下班(學)通勤時間車流量大,交通事故發生件數亦相對較多。
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順暢安全,人人應遵守交通規則,警察機關亦加強執法取締交通違規,減少交通事故發生,讓每位用路人可以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