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長庚醫院修訂「就醫優待辦法」,自104年9月15日起本校學生至長庚醫院就醫,其優待折數修訂如下:
其就醫優待折數修訂自104年9月15日起生效,修訂如下: (一)一般學生優待由6折改為8.5折。 (二)弱勢學生(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優待折數維持原有6折。
二、弱勢學生需持政府機構核發相關證明文件,以辦理就醫優待 。
三、為確保享有就醫優待之權益,請於批價繳費時出示「學生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