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僑組提醒】無論校內或校外工讀,持居留證的僑生務必先申請到工作證方可工讀。
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
https://ezwp.wda.gov.tw/wcfonline/wSite/Control?function=IndexPage
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僑外生(網站操作手冊)
https://ezwp.wda.gov.tw/wcfonline/wSite/download/student.pdf
申辦工作證步驟:
1.先劃撥100元到勞動部專戶(戶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聘僱許可收費專戶)
註:可直接到郵局拿劃撥單。
2.掃描已蓋該學期完成註冊章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寒暑假期間則檢附近期的在學證明)、居留證及護照後上傳網頁。
註:附上該學期的在學證明
(1)學期中一定要將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拿去教務處蓋當學期的註冊章。
(2)如果是延畢生,要持近期的在學證明請教務處寫明預計何時畢業。
3.不須列印任何紙本資料,勞動部接案後會通知就僑組審核,如沒問題,勞動部通常會發證(學期中以6個月為限,請申請電子工作許可即可) 。
4.請於工讀前2週要申請工作證。
5.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不得超過20小時,僑生應以課業為重,且應避免在有安全顧慮及不適當場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