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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大學夢想啟航各項獎補助申請書

目前已填報筆數1676

長庚大學夢想啟航各項獎補助申請表

 

獎助學金申請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一、長庚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因受理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需要,需蒐集、處理及利用申請學生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身分證號、生日、聯絡地址、聯絡電話、學歷、電子信箱、其他足資證明或辨識個人資料之身分文件…等相關資料。
二、本校就申請學生所填具之上述資料,僅供本校於執行受理學生申請獎助金等相關作業使用。
三、申請學生就提供之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向本校請求查詢、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等權利。
四、如申請學生所提供之資料包含第三人之個人資料時,申請學生應確認該第三人已知悉本同意書所載之相關事項及權利,並擔保已取得第三人之同意授權本校依據本同意書之蒐集目的及使用期限,使用第三人之個人資料。
五、本校蒐集之個人資料為本校執行受理學生申請獎助金等相關作業所必須,若提供之資料不足或有誤時,本校將無法進行後續獎助學金審查程序。
六、本校於獎助學金審查前、後得查驗所蒐集之個人資料,若查有造假不實,本校將取消申請資格。
o本人已充分了解並同意上述告知事項。
o本次所蒐集資料同意由本校繼續保存一年,供後續辦理相關工作時參酌使用,屆期銷毀;另部分個資(學號、學生本人及父母親之身份證號、住址)同意配合審查作業實需,轉存於台塑企業資訊系統(MIS)永久保存備查。
o本人同意學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


申請人員身份類別除「家庭突遭變故」(需附自述表及相關證明)、「懷孕、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需附近3個月戶籍謄本)外,餘由學務處依年度申請學雜費減免核定名冊實施審查,不需另附佐證資料
僅申請學習助學金人員填寫
僅申請【學習助學金】人員需填寫,由學習單位主管(指導老師)簽名,並配合年度申請期程送交學務處,提前或逾時繳交均不受理
申請成績優異獎學金、技能檢定補助者必填
申請成績優異獎學金、技能檢定補助者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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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指導教授)意見:                                           申請人(簽章):                                  

本申請表請自行列印後,呈請導師(指導教授)完成簽名後,併同相關附件資料送交學務處辦理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