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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大學全民國防課程抵免及修課說明

長庚大學全民國防課程抵免及修課說明

本校為因應全民國防暨軍事訓練課程自111學年度改為選修課程,相關課程抵免或修課者得參考下列原則辦理:

壹、抵免作業

一、資格

(一)已修畢全民國防教育暨軍事訓練課程者。

(二)現任國軍士官以上職務,經權責單位核准就讀或在職進修者。

(三)已服常備兵、補充兵、國民兵及替代役期滿退伍持有退伍證明者。

(四)領有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者。

(五)外國學生。

(六)持居留證之外籍生,未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二、辦理方式

(一)學務處軍訓教學組確認申請人資格。

(二)學務處軍訓教學組審核申請人提交之「長庚大學免修全民國防教育暨軍事訓練課程申請表」、「長庚大學抵免學分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

(三)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抵免事宜。

貳、修課原則

一、校內選課

本校學生得依個人時程選修學務處軍訓教學組開設之全民國防教育暨軍事訓練課程。課程修畢成績及格後,得依抵免作業辦理抵免事宜。

二、校際選課

本校學生亦可申請校際選修全民國防教育暨軍事訓練課程(應依各校規定辦理)。課程修畢成績及格後,得依抵免作業辦理抵免事宜。

參、本說明如有未盡事宜,請洽學務處軍訓教學組 朱教官 校內分機: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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