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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 113年學校績優僑輔人員獎勵案

一、各校僑輔工作承辦人員定期舉辦僑生新生入學講習、個別輔導、僑生轉系(科)、學業輔導、寒暑假期課業輔導、講習或集訓及僑生課外活動等各項繁瑣僑生輔導工作,本會去(112)年辦理大專校院及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開辦學校績優僑生輔導工作人員獎勵,計有7位資深績優僑輔人員及27位績優僑輔人員獲得獎勵。為持續激勵僑輔人員士氣,本年將賡續辦理,以肯定及嘉勉績優人員工作成效。
二、旨案相關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學校僑生輔導工作之教師、軍訓教官、行政人員。
(二)推薦學校:
1、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2、開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之技術型高中。
(三)遴薦類別:
1、資深績優僑輔人員:擔任僑生輔導工作累計10年以上資深人員,長期積極配合本會僑生輔導措施,有具體事蹟者。
2、績優僑輔人員:負責僑生輔導工作,積極配合本會僑生輔導措施,有具體事蹟者。
(四)遴薦作業:
1、各校覈實遴薦,並填送推薦表、評核表及檢附相關佐證文件資料憑參。
2、為瞭解僑輔人員近2年實際服務成效,請依評核表項目填寫僑輔工作具體成果後,併推薦表報會。
3、每校依優先排序薦送至多2人。薦送人員服務資歷計至本年12月底止。
4、曾獲獎勵之僑生輔導人員自獲獎日起屆滿二年始得再接受推薦。
(五)獎勵方式:
1、資深績優僑輔人員,每人頒發感謝狀及5千元禮品。
2、績優僑輔人員,每人頒發感謝狀及3千元禮品。
三、檢附推薦表及評核表各乙份,請依附表填寫推薦人選,並於本年8月30日前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到會憑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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