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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在臺僑生參加全民健康保險須知

一、全民健康保險(健保)法規全民健康保險法(連結)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連結)

二、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僑生領有身分證或居留證明文件,在臺灣符合下面條件之一,應參加健保。
(一)在臺連續居留達6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在臺設戶籍滿6個月者。

三、符合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者
(一)每學期學校預收6個月的健保費。
(二)保費每月1,377元,自行負擔826元,政府負擔551元。

四、僑生就學期間持有居留證由學務處就業服務暨僑外生輔導組為投保單位,負責在校僑生之健保轉出入作業,追蹤學生健保狀態,確保就學期間享有健保保障。
因校外工讀或其他事由向學校申請轉出者,務必自行追蹤健保狀態,確保自身健保權益及保障。

五、臺灣入出境許可證逾期喪失健保資格。臺灣入出境許可證逾期,投保資格即中斷,須重新居留等待6個月,才能再加入健保,應於臺灣入出境許可證效期屆滿前向移民署申請展延,避免逾期居留外,也能繼續享有健保就醫權益。

六、非所有醫療項目皆有健保補助   

七、持中華民國身分證者,依規定健保須與家人(直系血親)投保,或自行至戶籍所在地之鄉(..)公所/健保署各區服務據點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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