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社團輔導老師工作評核表 (表號:D072015)
(一)社團輔導老師請於學年度結束前(每年6月底前),自填工作評核表 ;
1、專任教師之社團輔導老師請填(表一)。
2、專任職員之社團輔導老師請填(表一)及(表二)。
(二)填寫注意事項如下:
1、老師僅填寫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如圖紅色框),其他部分為課外組填寫,
2、第二部份工作自評內容不可空白,並填寫自評分數1-35分及簽名,因目前採線上收件,故簽名方式可使用電子簽名或直接輸入即可。
3、第三部分由課外組請社團幹部至少3名填寫滿意度調查表,統計該社學生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