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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導「近年來騎(開)車肇事原因主因之一:未依規定讓車」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近年來所發生之交通事故,經分析前三大肇事原因多為「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及「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

警方表示,前述「未依規定讓車」包含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少線道車未讓多線道車先行、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或者起步未禮讓其他人車等駕駛行為態樣。這類的事故往往是駕駛人僅為了搶快那一秒鐘,強行通過時而肇事,這統計數據也明顯反應國人駕駛習慣可以再研討精進之道,整體交通安全意識觀念有待全民共同關心。

請多關心身邊的人駕駛習慣或安全性,具有防禦駕駛的觀念,即是駕駛人除了能夠遵守交通規則外,並能集中精神注意路況,藉由預測路上的危險,提前做出反應,進而遠離危險的一種駕駛或是用路的方法。由駕駛人提高反應能力,降低肇事率,能更有效避免悲劇發生。舉例來說,通過校區或補習班附近,先降低車速並將腳保持放在煞車板上,以便隨時減速就是一種防禦駕駛的作法。

針對未依規定讓車的肇因,可以參考下列防禦駕駛的具體做法,做出讓車的反應:
一、於交岔路口,禮讓的方式是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相對的,許多肇事者的用路習慣未能確實於路口前減速、停等觀察來車動向,而是直接經過路口時,看到來車才準備煞車減速,想當然爾,一場事故便難以避免的發生了。
二、於路邊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部分駕駛人起步行駛時,速度雖慢,卻疏於確實回頭看一下左右來車(人),便逕予行駛入車道之中,造成正常行駛的車輛無法閃避而肇事。

以上訊息提供本校師生參考,提醒各位同學:生命可貴,請注意交通安全,平安出遊,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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