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宣導】僑生及外籍學生於未符合參加健保資格前請投保商業保險

一、依健保法第9條規定,外籍人士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除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自受僱之日起參加健保外,其餘應自在臺居留滿6個月之日起參加健保。前開「在臺居留滿6個月」指在臺灣連續居留滿6個月(中間不出境),或曾出境1次未逾30日,且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

二、為維護來臺外籍學生於加入健保前之醫療權益,請加強宣導僑生及外籍學生於未符合參加健保資格前自行投保商業醫療保險,並應自合於健保投保資格之日起參加健保。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