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貸款申請要項
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貸款辦理要項
一、申貸所得資格:所得列計範圍為學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及配偶,由學校彙 整資料送財稅中心審核;資格不符者,將再通知學生補繳學雜費。
1、前一年度所得合計低於114萬元者:就學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負擔。
2、前一年度所得逾114萬元至120萬(含)者:就學期間需自付半額利息。
3、前一年度所得逾120萬者:家中需有兩名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才符合辦理資格,且就學期間需自付全額利息。
二、貸款流程:
請進入臺銀網站(https://sloan.bot.com.tw/newsloan/login/SLoanLogin.action),點選上方『申請流程』瀏覽詳細資訊。
三、申請流程及辦理時間:
(一)學校收件日期:112/8/1至8/31止,將完成對保作業之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第二聯)”上傳「長庚大學就學貸款申請系統」(路徑:長庚大學網頁/行政服務/學務處/就學貸款資料上傳入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流程:
步驟1:112/8/1起至8/31日於臺灣銀行網站(https://sloan.bot.com.tw/newsloan/login/SLoanLogin.action)登錄資料後,列印『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至各地臺銀分行辦理“臨櫃對保”;選擇“線上申貸”者,輸入資料後可直接列印具銀行戳章之『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並上傳「長庚大學就學貸款申請系統」(路徑:長庚大學網頁/行政服務/學務處/就學貸款資料上傳入口)。(線上申貸詳第四點說明)
步驟2:登入【校務資訊系統】網頁,至學務e點通登錄就學貸款資料。
步驟3:多貸金額(書籍)者,請至『校務資訊系統/個人資料』頁面登錄“學生本人”之退費帳號,並請於9月底前完成。
(三)如於臺銀網站輸入貸款金額時,系統顯示貸款金額超過可貸金額,屆時請洽 學務處詢問處理(分機2003)。
四、線上申貸說明:
(一)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選擇辦理線上申貸:
1、在校就讀同一學程期間,前一學期如有申辦成功就學貸款,次學期續辦就學貸款者。(新生或第一次辦理就學貸款者,仍需至臺銀臨櫃對保)
2、學生本人與保證人、查調家庭所得對象之姓名、身分證編號、戶籍地等基本資料無異動。
3、持有(或新開立)臺銀活期性存款帳戶並申請晶片金融卡。
4、未申貸生活費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如該類學生需申貸生活費,因需檢驗證明文件,仍需至臺銀臨櫃辦理對保)
(二)注意事項:
1、學生於臺銀網站登錄資料,完成線上申請後,將申請書上傳「長庚大學就學貸款申請系統。
2、由於操作方式係透過網路進行驗證及扣繳手續費,請務必先至臺銀申請帳戶及晶片金融卡,否則將無法完成申貸手續。
五、申貸金額及退費須知:
(一)建議申貸註冊繳費單上總額,另可決定是否額外申貸以下項目:
1、住宿費:申貸金額上限為14,200元。
2、書籍費:3000元。
3、生活費:僅限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申貸。
(1)低收入戶:每學期以新臺幣4萬元為上限
(2)中低收入戶:每學期以新臺幣2萬元為上限。
4、凡領有教育補助費、殘障人士或其它政府相關補助費者,僅能申貸該學期應繳學雜費扣除教育補助費及學雜費減免金額後之差額。
(二)退費須知:
1、多貸書籍費等費用者,為確實將多貸費用匯撥至學生帳戶,請務必上網於『校務資訊系統/個人資料』頁面輸入學生本人之“銀行帳戶”資料。
2、生活費及書籍費退費,預計開學後2個月左右完成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