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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清明連假(春假)期間之交通安全宣導

一、依教育部111年3月21日臺教學(五)字第1112801786號函辦理。
二、因應清明連假(春假)在即,為避免學生因交通意外事故,肇生傷亡事件,下列交通安全教育宣導事項,請本校師生配合:
(一)大一新生、校外工讀、外籍生等,請特別注意校外交通安全。
(二)請多利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上放學或出遊。
(三)尚未取得駕照學生,可參與交通部推動機車駕訓補助計畫,建立安全駕駛觀念(參考本校交通安全專區公告)。
(四)騎乘「機車」等交通工具,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無照駕駛」、「酒後駕車」及「疲勞駕駛」等危險行為,俾防範交通意外事件之發生。
三、本校交通安全專區及交通部「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網址:https://168.motc.gov.tw/),之交通安全宣導與相關訊息,提供師生參考運用,再次提醒清明連假期間,請特別注意交通安全,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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