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2009.09.23
H1N1新型流感防疫因應措施及個人停課處理原則
一、防疫及處置措施:
(一)為避免校園新型流感蔓延,學校應持續加強以下事項:
1、個人衛生及保健:勤洗手,養成良好衛生習慣。
2、宣導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1)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
(2)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3)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徹底清潔雙手。
(4)具類流感症狀者請及早就醫,以防感染流感引起嚴重併發症。
(二)師生進入教室上課可不需量測體溫。
(三)宿舍須嚴密監控執行量測體溫並設置休養宿舍房間以與健康學生有所區隔。
1、宿舍須安排人員量測及監控住宿生體溫,發燒(耳溫≧38℃)者,戴上口罩,衛保人員或教官協助就醫快篩。
(1)新型流感快篩為陰性病例者:戴口罩、執行衛教且自主健康管理5天每天量測體溫至症狀解除,勿參加團體活動。
(2)新型流感快篩為陽性病例者:
A、經醫師診療投給克流感藥返校後,則立即安排至休養宿舍休養,自主健康管理5天,每天需早晚量測體溫填寫自主健康管理表(附表一)。
B、自主管理期間戴口罩,不得上課或參加團體活動,減少外出,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方可上課或參加團體活動。
C、學校應主動提供學生心理關懷及輔導。
2、確定病例學生不用特別安排於休養宿舍獨立房間,可依房間床位數團體進住,房間保持通風。
3、學生休養結束離開後,住宿寢室即予以消毒。
(四)教職員工及非住宿生則自主健康管理,發燒(耳溫≧38℃)者戴口罩就醫,若為確定病例之教職員工者須在家自主健康管理5天,非
住宿生學校可接回安排住宿休養宿舍休養,每天早晚量測體溫填報自主健康管理監測表(附表二),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
(五)學校已排定之大型活動、會議,應做好防疫措施,參加人員應予以量測體溫,發現具類流感症狀者,不可參加該活動或會議。
(六)當校園疫情擴大時,可協調醫院派醫師至學校診斷及時投以克流感藥,減少至醫院就診時間及避免交互感染。
二、停課處理原則:
(一)基於高中以下學校停課標準採取「325停課建議」,因大專校院非固定班級課程型態實行有所困難,學生若發現具類流感症狀經醫師確診後,以「個人停課」自行5天自主健康管理為原則,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可回校上課或參加團體活動,不強制全班停課。
(二)經診斷為確定病例學生,只要打電話或上網請假,出具醫生證明即可事後補請假;因病學生如有請假超過各學校課程扣考規定(原則以不超過學期三分之一)時,亦請各校從寬處理,不予扣分、扣考。
(三)流感疫情流行期間,學生至醫療機構實習之處理:
1、實習老師應確切注意學生的自主健康管理及身心狀況,若遇有問題應予以輔導及援助,並應報請學校給予協助及處理。
2、學生應專心學習實習醫院安排之各種常規及因應重大傳染病之防護訓練課程,並於實習期間,應自我約束,盡量避免進出公眾場所特別是人群聚集或空氣不流通之處。
3、學生實習期間所需之防疫感控物資配備,由實習醫院提供,應比照同單位之臨床醫護人員,學校應注意其配備是否充足。
4、若實習醫院對流感傳染病的照護有過度負荷的現象,而至暫時停止教學活動時,則所有實習學生應暫停該院的實習。
5、實習醫院發生院內群聚感染時,而至暫時停止教學活動時,則實習學生應暫停至發生群聚感染單位實習,實習學生或實習指導老師應自主健康管理。
6、實習學生或實習老師發生具類流感症狀時應立即停止實習並儘速前往就醫,並依學校防疫措施辦理。
7、實習醫院和學校無法提供學生足夠防護設備,則停止該段期間之實習。
8、若實習課程可能引發院際交互感染,學校得彈性終止該實習課程之部分或全部。
(四)學生至非醫療機構實習之處理,依實習機構防疫措施規定辦理,課程變更由學校決定,以不影響學生修業年限為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