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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 僑務委員會 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一、凡符合各類獎項所定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

(1)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
(2)未領取本會「112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3)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4)需持有i僑卡

二、申請作業(線上申請+紙本繳交就僑組)

(1)113年2月26日(一)前至僑務委員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2)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匯出列印成紙本申請資料。

(3)111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75分以上)

(4)111學年操性成績單(80分以上)

(5)【i僑卡】正反面影本

(6)【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7)【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8)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

(9)如為清寒家庭子弟,請提供【清寒證明】

二、注意事項:

(1)紙本申請資料請上而下依序排列,請勿裝訂且不接受候補資料,逾時恕不受理

(2)務必於僑務委員會「獎學金申請系統」填寫完成送出申請資料且紙本資料繳交至學務處就僑組審查,才符合完成申請。

(3)請於113年2月26日(二)下午1點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學務處就僑組。

三、審查作業:

(1)僑務委員會「獎學金申請系統」匯出申請名冊。

(2)名冊人員資格及紙本資料審查。

(3)確認無誤將申請資料函送至僑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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