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想啟航」各類助學措施申請期程
壹、自112年8月1日起,「符合申請資格學生至少參與2項以上輔導機制,且符合學校相關規定後方提供獎助學金」;意即申請補助學生,需同時申請2項獎助措施,才能獲領獎助學金。
貳、113年起【夢想啟航獎助辦法】助學措施新增「專題講座」類,凡全程參加校內舉辦之「生涯講座」、「職涯(就業)講座」及「性平講座」等三類專題講座,填具申請表(需導師或指導教授簽章)、心得(需承辧單位簽章)及收據,即可搭配其他4項助學措施(成績優異獎學金、學習助學金、技能檢定補助、出國費用補助),申請獎助學金。
參、各項助學措施申請期程如下
一、成績優異獎學金:
(一)申請期程:每學期第3週前
(二)繳交文件:
- 新式申請書(列印方式請參閱公告)
- 前一學期成績單(需有班級排名)
- 個人領款收據(依排名級距填寫不同金額收據)
(三)本項為3月份助學措施,需搭配同月份其餘各項助學措施(學習助學金、技能檢定補助、出國費用補助、專題講座)
二、技能檢定補助:
(一)申請期程:每月20日前。
(二)繳交文件:
- 新式申請書(列印方式請參閱公告)
- 已完成繳費之各項檢定繳費單據(發票)
- 個人領款收據(依實際繳納金額填寫金額)
(三)申請月份以繳費發票(證明)日期為基準,再搭配同月份其他助學措施辦理申請。
三、學習助學金:
(一)申請期程:核定學習助學人員,每月20日前
(二)繳交文件:
(三) 需搭配同月份其餘各項助學措施(成績優異獎學金、技能檢定補助、出國費用補助、專題講座)
四、出國費用補助:
(一)申請期程:依返國日,當月20日前(如返國日為當月20日以後,列為次月月份申請)
(二) 繳交文件:
2.長庚大學核定文件。
3. 登機證明
4. 個人領款收據
(三) 需搭配同月份其餘各項助學措施(成績優異獎學金、技能檢定補助、學習助學金、專題講座)
五、專題講座
(一)申請期程:參加完講座當月20日前(如講座日為當月20日以後,列為次月月份申請)
(二) 繳交文件:
1. 講座心得
2. 個人領款收據
(三) 需搭配同月份其餘各項助學措施(成績優異獎學金、技能檢定補助、學習助學金、出國費用補助)
(四)各項講座辦理資訊請參閱【學務處網站首頁/夢想啟航助學專區/專題講座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