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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第2學期「夢想啟航」各類助學措施申請期程

壹、自112年8月1日起,「符合申請資格學生至少參與2項以上輔導機制,且符合學校相關規定後方提供獎助學金」;意即申請補助學生,需同時申請2項獎助措施,才能獲領獎助學金。

貳、113年起【夢想啟航獎助辦法】助學措施新增「專題講座」類,凡全程參加校內舉辦之「生涯講座」、「職涯(就業)講座」及「性平講座」等三類專題講座,填具申請表(需導師或指導教授簽章)、心得(需承辧單位簽章)及收據,即可搭配其他4項助學措施(成績優異獎學金、學習助學金、技能檢定補助、出國費用補助),申請獎助學金。

參、各項助學措施申請期程如下

一、成績優異獎學金:

()申請期程:2/19日至3/20

()繳交文件:

  1. 新式申請書(列印方式請參閱公告)
  2. 前一學期成績單(需有班級排名)
  3. 個人領款收據(依排名級距填寫不同金額收據)

(三)本項為3月份助學措施,需搭配同月份其餘各項助學措施(學習助學金、技能檢定補助、出國費用補助、專題講座)

二、技能檢定補助:

()申請期程:每月20日前

()繳交文件:

  1. 新式申請書(列印方式請參閱公告)
  2. 已完成繳費之各項檢定繳費單據(發票)
  3. 個人領款收據(依實際繳納金額填寫金額)

(三)申請月份以繳費發票(證明)日期為基準,再搭配同月份其他助學措施辦理申請。

三、學習助學金:

()申請期程:核定學習助學人員,每月20日前

()繳交文件:

  1. 學習日誌
  2. 個人領款收據

(三) 需搭配同月份其餘各項助學措施(成績優異獎學金【3月】、技能檢定補助、出國費用補助、專題講座)

四、出國費用補助:

()申請期程:依返國日,當月20日前(如返國日為當月20日以後,列為次月月份申請)

() 繳交文件:

1. 長庚大學核定文件。

2. 登機證明

3. 個人領款收據

          (三) 需搭配同月份其餘各項助學措施(成績優異獎學金【3月】、技能檢定補助、學習助學金、專題講座)

五、專題講座

()申請期程:參加完講座當月20日前(如講座日為當月20日以後,列為次月月份申請)

() 繳交文件:

1. 講座心得

2. 個人領款收據

         (三) 需搭配同月份其餘各項助學措施(成績優異獎學金【3月】、技能檢定補助、學習助學金、出國費用補助)

   ()各項講座辦理資訊請參閱【學務處網站首頁/夢想啟航助學專區/專題講座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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