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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清明連假在即,有關交通安全之宣導提醒事項

一、微型電動二輪車(原電動自行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比照汽機車須投保強制責任險及掛牌後方得上路行駛。依照公布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律施行後2年內需完成申請牌照手續才可使用道路,故113年11月30日緩衝屆期不申辦掛牌,強行上路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移置保管車輛。

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年滿14歲、戴合格安全帽、不可載人、超速、酒駕、毒駕,也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如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將處新臺幣1,800元至5,400元罰鍰。。

三、連假天氣不穩定,提醒學生外出時,行經人孔蓋及標線時應特別注意路滑,尤其雨天視線不佳,盡量避免外出,減速慢行,俾減少事故發生。

四、騎乘機車等交通工具,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無照駕駛」、「酒後駕車」及「疲勞駕駛」等危險行為,且須配戴「安全帽」,俾防範交通意外事件之發生。 配合公車入校園計畫,鼓勵學生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上放學或出遊。

五、交通部及教育部分別製作之交通安全宣導影片連結如下,點選即可觀賞

你也是路口安全英雄

道路安全我來罩

酒後上道,重罰就到

世界還需要你,請先保護好自己

六、有關交通安全宣導及注意事項,可透過交通部建置之「168交通安全入口網」(網址:https://168.motc.gov.tw/)知悉最新之即時訊息,請本校師生多加利用,以減少交通意外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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