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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央大學 學生事務處誠徵「專任人員-行政助理」1名

學務處誠徵專任人員(行政助理)1名

【職務說明】
一、職稱:專任人員(行政助理)

二、工作內容:
(一)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
(二)須配合輪值,其任務以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
(三)災害防救。
(四)學生校外賃居。
(五)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
(六)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七)品德教育、法治全民國防及制校園霸凌工作。 品德教育、法治全民國防及制校園霸凌工作。 品德教育、法治全民國防及制校園霸凌工作。 品德教育、法治全民國防及制校園霸凌工作。
(八)學生生活輔導。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時間:
(一)週休二日,須配合值勤,出勤管理比照國立中央大學契約僱用人員規定辦理。
(二)視單位業務狀況配合加班及出差,並依國立中央大學規定及相關法令辦理。

四、聘期:
(一)自起聘日起2年為止(聘期屆滿,得視業務情形、國立中央大學財務狀況及表現優異程度,經單位主管評估,提至國立中央大學職員員額小組通過後,依校內規定程序轉聘國立中央大學契僱人員)。
(二)試用期為3個月。

五、待遇:
(一)比照國立中央大學契約僱用人員報酬標準表支薪(學士學歷起薪34,960元,碩士學歷起薪40,335元);若為支領退休俸之軍、士官再任公職者,其薪資上限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依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日期】即日起 至113年4月21日止。
【工作地點】國立中央大學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資格及其他條件 】
一、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以上學歷。
(二)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二、其他條件:
(一)具學習熱忱及良好服務態度。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三)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四)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五)具基本英語會話能力。


【應徵方式】
一、請於113年4月21日下午5時前至國立中央大學指定網址https://app.hrda.pro/s/i/USGfwi填寫報名資料,並依系統指示至個人郵件信箱收信,完成第一階段線上錄影面試(手機或電腦均可使用),本階段占整體應徵分數10%(完成者即得本項分數)
二、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表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 檔):
(一)個人履歷(含近6個月內照片、學經歷、通訊電話、手機、住址及其他詳細資料)。
(二)個人自傳。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面)。
(五)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明書影本。
三、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四、聯絡人:電話(03)4227151分機57212,熊英才。
五、備註: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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