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原住民學生就讀國立及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
發文處室: | 處務室 |
修訂時間: | 20013/12/25 |
相關連結: | 原住民學生就讀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固定數額基準 |
附加檔案: | |
內文 | |
一、教育部考量國、私立學校學雜費減免基準之衡平性,另訂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固定數額基準。
二、增訂私立學校減免固定數額基準如下:(詳細內容請點選上方連結)
(一)醫學系七年級學生:42,300元(原減免額28,488元)。
(二)醫學系一至六年級學生:44,700元(原減免額30,313元)。
(三)醫學院(不含醫學系)學生:35,500元(原減免額23,532元)。
(四)工學院學生:34,500元(原減免額22,725元)。
(五)管理學院學生:30,200元(原減免額20,298元)。
(六)研究所學生:比照上列各學院固定減免金額。
三、本辦法自107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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