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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大學112學年第2學期就學貸款乙、丙類人員兄弟姐妹或子女證明上傳表單

113/3/25日至4/7日受理收件

https://forms.office.com/r/XJfxF6wppq

上傳資料說明:

1.學生本人及兄弟姐妹或子女戶口名簿或戶籍賸本(必要)
2.兄弟姐妹或子女國內學校在學證明(非必要,滿18歲者才需加附之證明)

 

 

 

 

重要公告

1. 11211日起民法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換言之,滿18歲的同學第一次對保只需要學生本人+父或母其中一人(信用正常)陪同對保即可。

2.  線上申貸(簡訊或金融卡)免收對保手續費,臨櫃對保維持100元不變。


 

112學年第2學期申辦就學貸款資料上傳網址

113/1/15日至2/20日受理收件

https://forms.office.com/r/bVyBAgzQ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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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繳交改以雲端上傳方式辦理(表單填寫需登入學生個人Office365帳號,登錄方式請參閱

https://mycgu.blogspot.com/2017/12/O365-login.html)

 

 

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就學貸款辦理要項

一、申貸所得資格:所得列計範圍為學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及配偶,由學校彙    整資料送財稅中心審核;家中子女列計範圍為【學生及其「未成年或已在學階段兄弟姐妹數」和其「未成年或已在學階段子女數」資格不符者,將再通知學生補繳學雜費。

 1、前一年度所得合計低於120萬元者:就學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負擔;逾120萬元以上者,家中無兩名子女就學,不符申請資格。

  2、前一年度所得逾120萬元至148萬(含)者:家中有兩名子女就學,就學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負擔

 3、前一年度所得逾148萬者:家中有兩名子女就學就學期間需自付全額利息;家中有三名子女就學就學期間利息由政府全額負擔

二、貸款流程:

    請進入臺銀網站(https://sloan.bot.com.tw/newsloan/login/SLoanLogin.action)點選上方『申請流程』瀏覽詳細資訊。

三、申請流程及辦理時間:

 (一)學校收件日期:113/2/1日(開放列印註冊繳費單日)至2/20日止,將完成對保作業之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第二聯)”上傳「長庚大學就學貸款申請系統」(上傳路徑:長庚大學網頁/學務處/就學貸款資料上傳入口),逾期不予受理。

 (二)辦理流程:               

     步驟1113/2/1日(開放列印註冊繳費單日)至2/20日於臺灣銀行網站(https://sloan.bot.com.tw/newsloan/login/SLoanLogin.action)登錄資料後,列印『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至各地臺銀分行辦理“臨櫃對保”;選擇“線上申貸”者,輸入資料後可直接列印具銀行戳章之『就學貸款申請書/撥款通知書』,並上傳「長庚大學就學貸款申請系統」(上傳路徑:長庚大學網頁/學務處/就學貸款資料上傳入口)。(線上申貸詳第四點說明)

     步驟2:登入【校務資訊系統】網頁,至學務e點通登錄就學貸款資料。

     步驟3多貸金額(書籍、住宿費)者,請至『校務資訊系統/個人資料』頁面登錄“學生本人”之退費帳號,並請於4月底前完成。

     (三)如於臺銀網站輸入貸款金額時,系統顯示貸款金額超過可貸金額,屆時請洽 學務處詢問處理(分機2003)。

四、線上申貸說明:

    (一)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選擇辦理線上申貸:

         1、在校就讀同一學程期間,前一學期如有申辦成功就學貸款,次學期續辦就學貸款者。(新生或第一次辦理就學貸款者,仍需至臺銀臨櫃對保)

         2、學生本人與保證人、查調家庭所得對象之姓名、身分證編號、戶籍地等基本資料無異動。

         3、持有(或新開立)臺銀活期性存款帳戶並申請晶片金融卡。

         4、未申貸生活費之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如該類學生需申貸生活費,因需檢驗證明文件,仍需至臺銀臨櫃辦理對保)

    (二)注意事項:

         1學生於臺銀網站登錄資料,直接列印對保單後,完成線上申請後,將申請書上傳「長庚大學就學貸款申請系統不需再親自到臺銀現場對保。

         2、由於操作方式係透過網路進行驗證及扣繳手續費,請務必先至臺銀申請帳戶及晶片金融卡,否則將無法完成申貸手續。

   

五、申貸金額及退費須知:

    (一)建議申貸註冊繳費單上總額,另可決定是否額外申貸以下項目:

        1、住宿費:申貸金額上限為14,200元。

   2書籍費:3000元。

   3、生活費:僅限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申貸。

           (1)低收入戶:每學期以新臺幣4萬元為上限

           (2)中低收入戶:每學期以新臺幣2萬元為上限。

   4凡領有教育補助費、殘障人士或其它政府相關補助費者,僅能申貸該學期應繳學雜費扣除教育補助費及學雜費減免金額後之差額

    (二)退費須知:

        1、多貸書籍費等費用者,為確實將多貸費用匯撥至學生帳戶,請務必上網於『校務資訊系統/個人資料』頁面輸入學生本人之“銀行帳戶”資料。

        2生活費及書籍費退費,預計開學後2個月左右完成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