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標題: | 【函轉「智慧財產局」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 | |||
發文處室: | 生輔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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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 | 2006/3/7 下午 05: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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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 | ||||
主旨:函轉「智慧財產局」加強宣導校園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 說明: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備考: 1.智慧財產局製作著作權合約等範例,供各單位及師生參考。 2.配合推廣創用CC(Creative Commons),「權利不變,創意無限」鼓勵創作者釋出 自身部分利用權限開放分享,又可讓利用人依循設定之權限免費合法運用,「簡單 授權‧輕鬆使用」。(目前國內採行此授權機制之著作約38萬筆) |